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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视频连线全国政协委员皮剑龙,就知识产权保护议题进行采访。 本报记者 曾 嘉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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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想过,训练人工智能机器人的数据从何而来,权属归谁,使用是否需要付出费用?”
数据要素的作用日益凸显,在数字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核心引擎作用。与此同时,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也逐渐被社会各界所关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孤立的数据不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范畴,但经过技术开发或智力创作后所生成的内容则可以被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在我作为律师的工作中,已经看到不少有关数据的侵权问题引发了诉讼案件。”皮剑龙认为,这些案件体现了权利人、数据加工者、公众等多方的利益冲突,因此亟需解决关于数据知识产权的诸多问题,探索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研究,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则,为数字经济发展铺平道路。
皮剑龙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体系的提案》。他建议,健全数据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通过专门立法确定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拓展数据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范畴;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监控平台,及时发现侵权行为,加大侵权处罚力度,为企业、个人及政府机构提供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力保障和综合性服务;加强数据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建立海外数据知识产权的法律援助制度,推动构建数据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协调机制。
“数字经济是近几年的热点。现在,对数字经济的关注应该向纵深发展,一个较为完备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是其中的重要议题。我们要把视野放开,让体系建设更有前瞻性。”皮剑龙说。(本报记者 杨 柳)
(编辑:王絮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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